刊登日期: | 2016/10/3 |
發文日期: | 2016/10/3 |
發文字號: | 府建管二字第1050087462號 |
主旨: | 貴公司申請註銷專任工程人員鄭清在君(身分證統一編號:T1019*****;技師證號:台工登字第8580號)受聘登記壹案,合於規定准予註銷受聘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據貴公司105年09月23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。 二、貴公司檢附申請書件敘明鄭君業於105年09月22日離職,請依營造業法第40條規定於三個月內另聘之。 三、請於文到10日內攜帶公司暨負責人印鑑、本函及領件人身分證,至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辦理有關領證冊手續。 四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 五、本案僅就所附之書面資料認定,上開資料若有不實者,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 |
正本: | 天發營造有限公司 |
副本: | 鄭清在 君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、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、雲林縣政府行政處(請文書科刊登縣公報)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(建築管理科) |